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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鍊搞丟怕被罵 謊稱被搶 婦人被判刑

弄丟了兩條金項鍊,怕被丈夫責罵。苗栗一名婦人向警方謊報「遭歹徒噴灑胡椒水後被搶」。警方調閱監視器和這名婦人的供詞兩相比對,才揭穿婦人的謊言。這名婦人被警方依「誣告罪嫌」移送。全案法官審理後,依誣告罪名判處這名婦人兩個月徒刑,如易科罰金要付出六萬元。(彭清仁報導)

苗栗縣一名林姓婦人去年元月底向警方報案信用貸款,指稱開車行經苗栗市經國路縣立體育場門口,因車窗打開遭一名歹徒噴灑胡椒水,造成眼睛和喉嚨痛苦不適,歹徒趁機將放在副駕駛座上的皮包搶走,皮包內有兩條金項鍊。不過警方在採證時發現,車內外並沒有任何的胡椒水殘留。警方也根據林姓婦人開車行進時間、地點和路線,調閱沿途的監視器,也沒發現可疑的歹徒人車蹤影,就連林姓婦人也只在體育場短暫停留後離去。經警方播放相關監視器畫面,林姓婦人這才啞口無言,坦承因當天手提包不知道在何處遺失,內有兩條金項鍊,擔心回家後被丈夫責罵,才謊報遭歹徒搶走。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全案法官審理後,認為林姓婦人雖然並無故意謊報的犯意,但行為已觸犯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念及被告經此事件後應無再犯之虞,法官最後判處林姓婦人兩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六萬元。警方也提醒民眾,報假案不但浪費警力資源,還有可能吃上誣告罪的官司!

負債整合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項鍊搞丟怕被罵-謊稱被搶-婦人被判刑-212546車貸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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