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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張車貸花冠涉勞務採購弊案大事記-042214580.html

--101年10月19日,雄檢傳喚張花冠說明,經漏夜偵貸款訊,諭令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並列為被告。

--民國101年7月31日,高雄地檢署搜索嘉義縣政府及張花冠辦公室及官邸,帶回張花冠胞妹張瑛姬等13人,複訊後向法院聲押張瑛姬等6人獲准。

--101年9月28日,雄檢向雄院聲請延押張瑛姬等6人2個月,院方只裁定張瑛姬延押。

張花冠涉勞務採購弊案大事記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5日電)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嘉義縣長張花冠涉勞務採購房屋貸款企業貸款等弊案今天宣判,依洩密罪判張花冠4年2個月;胞妹張瑛姬依洩密罪判10年。以下為全案大事記:

--101年11月30日,雄檢偵查終結,起訴張花冠、張瑛姬等人,移審雄院審理,法官認為張瑛姬沒有逃亡串證之虞,無羈押必要,裁定張瑛姬以100萬元交保。

--104年11月16日,全案雄院原定宣判,因新事證開庭審理,延至12月15日宣判。

--104年12月15日,雄院依17個洩密罪判處張花冠徒刑4年2個月,其中1年8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張瑛姬依19個洩密罪,判處徒刑10年。全案可上訴。1041215



內容來自YAHOO新聞信用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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